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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关于学科综合考试的有关要求和《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13]89号)、《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续生培养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13]7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科综合考试
1.学科综合考试对象与时间安排
考试对象:2022级博士研究生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15日-12月15日,具体分学科/专业考核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2.学科综合考试内容
学科综合考试是对博士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专业基础理论掌握情况、科学研究能力等进行的综合性检查考核。
3.学科综合考试方式
学科综合考试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可采用笔试(组织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的统一测试),可采用面试(就本学科基础理论、发展前沿、热点问题等进行提问和作答)等方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创新方式(如基本情况汇报+学术研究进展报告或学位论文选题综述报告等)。
4.学科综合考试结果
学科综合考试的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暂缓通过。
对于在学科综合考试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博士生,可进入后续培养环节(科研训练、学位论文开题、社会实践等),其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博士生,培养单位在评奖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对于“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培养单位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给予警示、指导和帮助,“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可申请参加第二次学科综合考试(与第一次考试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果两次均未通过,按退学处理(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可转为硕士生)。
二、硕士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对象与时间安排
考核对象:2022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核时间:2023年11月15日-12月15日,具体分学科/专业考核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2.中期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研究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治学态度、心理健康状况;
(2)课程学习情况;
(3)参加学术活动与科研训练情况;
(4)专业知识基础、学术创新潜质;
(5)论文选题情况。
3.中期考核方式
参加考核的硕士生以多媒体演示及答辩的方式就考核内容做汇报,考核时间为10分钟/人。
4.中期考核结果及分流
(一)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中期分流
硕士研究生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分别进入以下分流途径:
(1)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的,可申请“2+3”硕博连读(遴选考核另见通知);
(3)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启动学业预警机制,并依据相关程序做出延期考核或肄业的意见。延期考核(延期时间至少推迟3个月)仍未通过,按相关程序做退学处理。
三、考核安排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考试和中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系为单位成立相关学科专业考核专家小组,博士学科综合考试专家小组由3-5名教授组成,硕士中期考核专家小组由3-7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参加,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2.博士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学术学位硕士生填写《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中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对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及专业实践、奖励或处分等情况进行总结。
3.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给出考核结果和分流的建议,经学院研究生综合考试和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后确定考核结果和分流意见。
5.结果公示。学科综合考试和中期考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学科综合考试暂缓通过者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启动学业预警机制,并依据相关程序明确做出延期考核或肄业的意见。
6. 公示无异议,将填写好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存入研究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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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