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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0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的通知[公告]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mj 来源: 时间:2010-04-30 访问量:

转发关于申报2010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的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0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时间:2010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的申报工作,自2010年4月30日开始,5月14日截止。

二、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有:人才类和重大重点培育类项目,其中人才类包括青年教师资助项目、创新群体培育项目、拔尖创新人才项目,重大重点培育类项目包括国家科技计划以及国家基金委重大重点项目培育项目、产学研用重大重点项目培育项目、国防科技重大重点项目培育项目。各项目类型申报要求及考核目标见附件一。

同一个申报者每年限申请一项,已获自主科研项目支持而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者进行审核。

项目获资助后,各单位须严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考核目标,项目负责人在未达到考核目标前不得再申报自主科研项目。

三、自主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自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第一年核拨80%经费,第二年视完成情况核拨剩余20%经费。

四、请申请者认真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二),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必须与电子版完全一致,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五、各单位须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三)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四),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发院。

六、申报国防科技类项目由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另行通知。

七、本通知有关事宜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昌军 张也卉

联系方式:68772105

E-mail:zzrs@whu.edu.cn

附件一:《2010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申报要求及考核目标》

附件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

附件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四:《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0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申报要求及考核目标》.doc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doc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xls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