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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奖励前1%优秀毕业生返还全部学分费的通知》以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11〕70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学生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前1%的,返还全部课程学分费”。
根据本科生院《武汉大学2023年各学院奖励前1%优秀毕业生返还全部学分费名额分配表》,我院共有3个指标。学院按照奖励原则,参考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排名统计数据,现确定奖励名单如下(按排名统计顺序):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GPA | 排名 |
1 | 2019302080146 | 邱腾辉 | 能源与动力工程(卓越工程师) | 3.9319 | 1 |
2 | 2019302080223 | 余文廷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9073 | 2 |
3 | 2019302080213 | 路忱宇 | 能源与动力工程(卓越工程师) | 3.9067 | 3 |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日前向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反映。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877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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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