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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lhn 来源: 时间:2004-09-01 访问量: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科学技术

研究项目的通知

鄂教科[2004]12号

我校只能申报B类项目,需申报的老师,请按文中要求填写申请书,并于9月24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二份和数据盘交院科研办。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评审试行办法》(鄂教科[1999]11号),结合我省高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将申报200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根据经费资助情况分类:

1、A类项目。资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原则上由省财政统一拨款的高校申报。

2、B类项目。省教育厅不给经费资助,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立项与管理,在鄂各高校均可申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92)分类:

1、自然科学类。一级学科代码为110—620所属学科下的研究项目。

2、软科学类。一级学科代码为630所属学科下的研究项目,主要是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

3、其他类。一级学科代码为710—910所属学科下的研究项目,以及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研究、除软科学以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项数及资助额度

(一)A类项目

1、武汉体育学院、江汉大学、湖北警官学院、黄石理工学院、湖北教育学院、湖北广播电视大学限报重点项目6项。

2、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长江职业学院限报重点项目6项,其他高职高专学校限报重点项目3项。

3、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筹)及湖北中医学院可加报重大项目1项,长江大学可加报重点项目6项。

4、其他省属本科院校严格按照附件1的规定申报。

(二)B类项目

本科院校原则上不超过20项,其他院校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三、申报材料

(一)A类项目的申报材料

1、《200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1份。用A4纸打印,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重大项目必须提供课题负责人的重要论文、科技奖励证书、科研计划项目批文的复印件,以及与所申报课题有关的支撑材料。

申报技术创新项目,必须提供与企业合作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项目前期研究成果的相关资料。

申报国际合作项目必须提供学校间的合作协议及申请人与国外专家的合作协议。

2、申报项目数据汇总软盘1份。通过《湖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录入项目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汇总后制成软盘。

3、申报科研项目的报告一式2份。报告要说明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申报与推荐情况。报告必须以学校名义报出,并附《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表样见附件3)。汇总表上的排序应该体现学校的推荐顺序。汇总表用A3纸打印,加盖学校公章。

(二)B类项目的申报材料

1、《200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1份。

2、申报项目数据汇总软盘1份。

3、《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1份。

上述材料的格式与A类项目材料相同。

(三)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书要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合理;各类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整洁,切实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的质量。

项目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可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科技处主页(www.hbe.gov.cnwww.e21.edu.cn)下载。

四、注意事项

各校要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校应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议,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审与推荐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题方向

科研项目的选题要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的方针,积极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省教育厅主要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A类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报参照申报指南(见附件4)。

其他项目原则上围绕以下几方面选题:

1、学校优势与特色学科领域。

2、我省的特色和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县域经济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3、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二)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申请人应有主持过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的经历,是教学、科研一线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申请人应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技术创新项目必须有与企业合作的基础,已经有阶段性的成果,有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和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4、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限项申报,认真遴选科研项目,不得将一个科研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以上的项目,尚未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配套措施

批准立项的重大项目和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应按不低于省教育厅下拨经费的额度给予配套资助。

(四)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1、申报时间:2004年9月29日至30日。

2、申报地点:武汉科技大学办公楼1310室。

3、联系人:雷 松(电话:027—87328022)

佘春雨(电话:027—6886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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