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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sunlg 来源: 时间:2006-07-12 访问量:

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该项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共4个奖种,分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同时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7月31日前由校科技部集中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5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己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己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己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各项目组请于2006715日后登录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或校科技部主页查阅教育部正式通知。

三、申报材料:

从2006年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将实行网上评审,各申报项目请于2006年7月15日后等录“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按要求组织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项目推荐号和校验码由校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分配。届时,此前的所有“教育部科技奖励推荐系统”均停止使用

(一)推荐书的填写:

1.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的主要依据,应按照各类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2.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的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各类推荐书连同有关附件按项目装订成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书面推荐书一式五套(含一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电子文档一份。

2.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十一套(含一套原件,推荐书和附件装订成册),电子文档一套。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3.直报项目,按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有关要求,可直接填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有关附件(不必另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推荐书》封面格式),一式五份与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材料同时上报,且应标明属直报项目。

4.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

四、申报程序:

1、7月15日前,各学院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清单报校科技部,并请各项目组从学校科技部网站或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网址:www.cutech.edu.en)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认真填写登记表,7月20日前,将成果登记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及数据软盘)交校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2、申报材料需进行形式审查,请随时与校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联系。8月23日~30日,校科技部与项目所在学院将共同对申报材料(《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符合推荐条件的签署审查意见。

4、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9月4日前上传;全套书面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书》及相关附件、光盘)请于9月7日前交校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5、校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加盖公章后,向教育部报送。

联系人:余明凯、陈二周(62261605)、张也卉(62739842)

联系电话:68772103(办公室)

校科技部

200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