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进一步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为学院教师提供更好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学院教师的科研经费上账和预借开发票业务采取集中办理方式(注:我院集中办理上帐和预借开票时间为每周二上午)。现就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经费预借发票材料准备》和《科研经费办理上账材料准备》(见附件1、2)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每周一17:30前,提交科研经费上账和预借发票资料至学院B9310办公室,院科研财务助理每周二上午集中办理。
三、紧急或特殊业务仍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在学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当代楼)现场办理。
联系人:金洁、陈敏
电话:68772271、68776879。
附件:1.科研经费办理上账材料准备附件1-科研经费办理上账材料准备.docx
2.科研经费预借发票材料准备附件2-科研经费预借发票材料准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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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