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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下半年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规范、有序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期满,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其它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写作,可以向所属学院(系、所、中心)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准予其按照学校有关学位申请程序和规定申请学位。
2.严格按照相应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学位申请审核。对于不达规定学习年限者的学位申请,专业学位处将一律不予受理。超过规定学习年限者欲申请论文答辩,须经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批准。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在校内进行。如情况特殊,确需在异地举行答辩的,必须经专业学位处批准同意。
4.论文答辩的最后期限为11月30日。
5.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中的各项数据信息是学校向国家进行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及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直接来源,请各位申请者认真填报和审核系统中各栏目的内容。照片作为学位获得者的特征信息,是学位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照片不合标准和规格,将导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和学位证书网上注册工作无法完成。学位授予信息年报中提交的电子照片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且必须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一致。属于统招研究生的学位获得者的电子照片直接使用学历电子注册的电子照片;对于单一学位证书获得者的电子照片采集,建议有关培养单位组织安排此部分学位获得者随同学历电子注册电子照片一起集中采集,或通知有关人员就近到中国图片社各地分社拍摄(地点和联系电话见http://www.cdgdc.edu.cn/zhxx/zpcjdz),以保证电子照片采集规格和质量。
照片的采集标准如下: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
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6. 答辩后请把申请材料交院研究生办公室归档,归档内容详见《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档案袋》。
7.工程硕士完成学业离校需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培养单位做好离校审核工作,待学生离校手续履行完毕后,方可发放学位证书。离校程序单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
8.未尽事项请参见学校有关规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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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