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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xshq 来源: 时间:2010-10-23 访问量: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10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96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50名(含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的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工作。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考“普通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五)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11年8月31日止);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WSK60成绩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五、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由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初试(含各类专项计划)。

(二)优秀人才单独选拔:指我校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加此种招生方式的考生须在2010年10-11月与报考学院(系、所)和导师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评估。评估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学院单独组织的命题初试和复试。

(三)入学考核:指我校自2010年起确定“七类”博士生指导教师可以通过“入学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七类”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

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人文社科资深教授、

************特聘教授、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国家级教学名师、

“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或“863项目”计划领域专家。

“入学考核”主要由学生提出申请、报考导师审核同意、入学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基础考核和能力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等环节组成,不需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

参加此种方式选拔的考生须在2010年10-11月与报考学院(系、所)和导师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评估。

(四)硕博连读:我校有“1+4”硕博连读和“2+3”硕博连读两种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1+4”硕博连读指我校在推荐免试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普通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中,由考生提出申请,经过考核择优遴选部分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3”硕博连读指针对我校入学一年后的硕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分流时择优遴选部分普通类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的考生不需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

六、报名

我校博士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并现场资格认证的方式进行,同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所有参加以上四种招生方式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并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办理现场认证手续,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报名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0115—12月5日

2.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及提交有关信息和数码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认证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不得要求退费;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要求修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认证

1.时间:2011313—3月17日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张(专项计划考生同时交资格审查表)→(3)领取准考证。

现场认证具体安排请届时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报考;应届硕士生须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报考。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三)其他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七、提交给报考学院(系、所)的材料

请考生于2011年3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至报考学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一)《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上打印)。

(二)《武汉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五)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复试阶段提供)。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公共外语(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阶段需考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2011319全天,20日上午(20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

3.初试地点:武汉大学

4.成绩告知:考试成绩可由考生本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研究生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1年5月中旬

2.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简称跨学科)的考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系、所)通知为准。

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类别:

我校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后,博士生录取分为普通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三种类别。

普通培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可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委托培养:为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可参加我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不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定向培养:为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录取类别即为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非医学类专业人民币48000元,医学类专业人民币51000元,校外博士研究生班培养费另行规定。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人每学年800-1500元。

(三)奖助学金:

1.基本奖学金:

凡正常录取的普通培养类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基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非医学类专业160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17000元/学年。

2.普通奖学金:

所有普通培养类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奖励标准12000元/学年。

3.优秀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甲等奖学金为每年4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4%;乙等奖学金为每年3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7%;丙等奖学金为每年2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9%。

4.专项奖学金:

学校设有42种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高达12000元/人。

5.助学金:学校每年提供800多个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供研究生申请。

6.学校还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办理助学贷款。

十一、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各学院(系、所)招生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查询网址:http://www.gs.whu.edu.cn/ziye/recruit/boshizhsh.htm,或http://202.114.77.7/recruitWeb/index.jsp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有关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我校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或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02.114.77.7/recruitWeb/index.jsp)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8754920(传真),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8办公室,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