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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3年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新普京澳门娱乐场app网站实际,制定如下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3年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刘胜(组长)、郭江(副组长)、孙萍、匡松、谢林桥、金洁。
2.各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考核细则。
二、招生计划
1.学术学位招生计划
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5人,其中人才计划指标11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5人,本次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20人。
2.专业学位招生计划
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6人,其中全日制2人(含专项计划1人),非全日制4人(含专项计划1人)。已招收全日制专项计划博士生1人,本次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5人。
三、考核安排
1.考核方式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
2023年2月20-2月25日,背景评估,确定考核候选人。
2023年3月10日14:30-17:30,报到、资格审查。
2023年3月11日8:30-17:30,综合考核面试。考核面试将按招生学科专业(或专业类别)进行分组,具体分组信息考核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通畅。
四、综合考核候选人
2023年2月20日—2月25日,学院按学科专业(或专业类别)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学科专业(或专业类别)对考生的教育背景(30%)、外语水平(20%)、科研能力(30%)和培养潜力(20%)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建议候选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现将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背景评估成绩及候选人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7日17:00,如有疑问请向学校和学院相关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Email:wdyz@whu.edu.cn;
新普京澳门娱乐场app网站联系电话:027-68772271(工作时间开通),Email:jiejin2006@whu.edu.cn。
请各位候选人务必申请加入动机学院“武大动机院2023年博士考核”QQ群,群号:560398111,后续通知会在群内发布,入群验证申请格式:报考专业-姓名,进群后请按“报考专业-姓名”修改群名片。
五、资格审查
综合考核前,学院将对侯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核验考生证件、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
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3.考生需签订《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2)。
六、综合考核
学院按学科专业(或专业类别)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1.考核内容
(1)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2)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候选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2.考核方式
(1)外语水平,满分100分。面试进行口语和听力测试,考生需准备3分钟以内的英语自我介绍。
(2)学术素养,满分100分。候选人以PPT形式,向专家考核组汇报学习和学术研究背景、学术研究成果等,陈述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以及学习和研究计划,每人报告时间15分钟以内。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的陈述和学习、学术研究背景给出综合评分。
(3)培养潜质,满分100分。采取现场抽题回答问题和现场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对问题的回答和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对候选人的培养潜质给出综合评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初录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如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学院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本单位内部调剂,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考生。
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可接受校内调剂,调剂应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且外语水平须符合我院的要求。
八、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外语水平×20%+学术素养×40%+培养潜质×40%。
(二)录取原则
综合考核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的最后核算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按学科专业(或专业类别)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兼顾报考导师及导师意见,择优录取。
(三)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毕业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四)学习方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五)学费及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各类专项学费标准以专项规定为准。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奖学金情况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其它事宜
本实施方案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72271,邮箱:jiejin2006@whu.edu.cn,联系人:金老师。
附件:1.动机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考核背景评估成绩及候选人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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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