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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武大研字[2023]19 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培养和学位论文工作关键环节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组织开展我院2024年第二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一、预答辩对象
拟于2024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在籍在校博士生。
二、预答辩时间
学院2024年第二批博士学位预答辩在2024年8月5日前完成。
三、预答辩主要考察内容
1.论文创新性工作是否完成、创新性是否足够满足武汉大学博士论文要求;
2.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3.提交的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是否基本规范。
四、预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1)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于2024年7月20日之前提出预答辩申请并报教学办金老师处,学院统一组织预答辩工作。
学院按学科、专业类别或研究方向分组进行预答辩。组织成立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各专家组由5或7名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预答辩专家组应切实负责预答辩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估与质量把关工作。
(2)预答辩一般按照正式答辩的流程进行。博士生应提前将完成好的学位论文提交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审阅,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提交申请,并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预答辩专家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3)预答辩结束后 15 日内,博士生将填写完整的《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见附件)交学院教学办,学院将预答辩结果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五、预答辩结果及处理办法
1、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并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详细说明后,才能进行后续学位申请程序;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的预答辩,待预答辩通过后 3 个月方能进入后续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2、学院对预答辩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对排序后20%的博士生给予重点关注和切实指导,分类制定具体可行的后续指导举措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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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